《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区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为全面、准确、细致地理解相关政策,自治区教育厅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教育工作。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人才是卫生事业的第一资源,医学教育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6年,中央先后召开了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两次大会上均发表了重要讲话,精辟阐述了建设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方略,强调要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7年7月10日,国家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这次大会的召开、文件的发布,在新中国的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历程中都属首次,具体体现为“两个第一次”:一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就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这一专项工作出台文件。二是国务院副总理亲自出席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并作全面系统部署,召开这样一个高规格、高层次、大规模的会议,尚属首次。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医学教育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二)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2016年12月9日,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正式出台,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健康宁夏建设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密切配合,以重大关键问题为导向,开展系统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听取了卫生计生部门和不同类型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及专家意见,多次修改形成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着力于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着力于健康宁夏建设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一)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起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效衔接机制,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促进医学及其他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二)提高医学学历教育层次。通过提升医学类专业录取批次,适度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稳定本科医学招生规模,控制高职招生规模,逐步缩减中职护理教育招生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着力提升全区医学学历层次。
(三)提升院校教育质量。通过优化医学生生源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医学教育内涵建设,加强医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推动医学院校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等多个方面提升院校教育质量,优化医学人才培养。
(四)完善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完善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强化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构建起医学生终身教育体系,提高临床医师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医学教育质量建设。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制度,通过开展医学院校评估、专业和学位点评估、附属医院和临床实习基础评估等多层次多类别评估,构建医学教育质量的长效评估机制。
(六)建立起医教协同的有效运行机制。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责任,建立从院校教育到毕业后教育的有效衔接机制。
三、本次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特点是什么?
这次改革既是前期工作的深化和完善,也是聚焦健康宁夏建设的重大改革,有四个主要特点:
(一)突出问题导向。改革紧紧围绕我区卫生计生行业需求,着力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当前医学教育存在的“五个关键问题”,即规模层次不适应、结构分布不合理、培养质量不适应、条件保障不完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
(二)系统谋划发展。改革面向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宁夏2030建设,系统规划设计,统筹推进“五项改革联动”,即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改革联动,医学教育改革内外联动,招生、培养和就业“三个关口”改革联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三阶段培养培训改革联动,人才培养、保障措施、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联动,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
(三)举措务实管用。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共提出了17项改革任务,力求每项改革任务明确,举措有力,操作性强,成效可见。
(四)医教协同推进。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医教协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改服务医改、医改支撑教改,多部门联动、共同规划、共同推进,做到改革目标统一、发展资源共享、政策保障衔接、工作机制协同。
四、文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到2020年,以“5 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 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 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 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建立,初步形成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宁夏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宁夏建设需要。
五、本次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主要改革任务有哪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实施意见》本着“服务需求、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原则,提出四个方面14项改革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主要任务有:
(一)针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问题,提出抓好“三个关口”和建好“一支队伍”。抓好“三个关口”,一是入口关,重在提高生源质量,积极推动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等本科专业第一批或提前批次招生。二是过程关,重在深化改革,强化医学生医德培养和临床能力培养;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完善毕业后教育制度,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健全具有宁夏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三是出口关,重在质量保障,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制度;开展附属医院与临床教学实习基地评估;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建好“一支队伍”就是加强医学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投身教学,完善师资激励机制,改善师资从教环境,将完成临床教学任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任务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着力培养“双师型”师资,建立以名医、名老中医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加强各级各类师资的准入、培训和考核,完善师资培训、评价和激励制度,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针对规模层次不适应、结构分布不合理问题,提出通过“一扩一稳一控一减”调整优化结构。“一扩”是适度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一稳”是稳步发展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一控”是适度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一减”是逐步缩减中职护理教育规模,提升医学生学历层次。
(三)针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严重匮乏问题,提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配合基层首诊与分级诊疗等医疗卫生改革,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中医全科专业培训体系,加强以疾病诊治技术为切入点的基层临床骨干和乡村医生、社区护士的培养,提高临床规范化诊疗和护理水平,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人才培养。
(四)针对我区卫生和健康产业人才需求问题,提出“两加大两加强”提升人才培养力度。“两加大”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申报新增医科类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好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医学领域高层次人才培育与选拔工作,引进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学家、创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一是加大医学急需人才培养,增设相关医学紧缺急需专业,重点加大增设儿科学、精神医学、助产学等紧缺专业,实现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学、康复医学、医学技术专业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按需招生、以用定招。“两加强”一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快培养卓越中医人才。一加强医学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宁夏医科大学协议,主动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在“双一流”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项目,加大对宁夏医科大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宁夏医科大学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及高等学校之间的医学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医学人才。
(五)针对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创新发展体制机制。通过建立自治区多部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优化医学人才执业环境和逐步加大财政对医学教育的支持力度,落实医学教育保障措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