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干意见》的制定背景
小微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和促进稳定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方面,尤其是金融服务的支持。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2017年末,我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3.6亿元,全年新增196.5亿元。2017年,我区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6%,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尽管如此,我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据自治区非公经济局2017年四季度对342家小微企业调查结果显示,39.5%的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为此,我们深入开展了调研,发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金融监管滞后、政府配套服务不完善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是制约我区小微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精神,国务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要求,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要求,充分发挥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和政府服务的协同作用,形成各部门共同推动小微金融服务的合力,需尽快出台、落地相关政策措施,在上述相关领域形成政策合力,提升小微金融供给能力,带动全区小微企业发展。为此,我行与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研究了国家、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以及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先后两次征询五市和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的起草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宁夏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设计。
综合施策原则。从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和政府服务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形成政策合力,提升小微金融供给能力,满足小微企业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
可操作性原则。将国家政策与宁夏实际相结合,将自治区出台的现有政策进行整合,强调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
《若干意见》包括四个方面17条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货币政策支持措施。《若干意见》提出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既定要求的金融机构下调其存款准备金率。向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力度。优先为小微企业签发或背书的票据办理再贴现,优先为500万元以下的票据办理再贴现。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运用范围。《若干意见》通过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向金融机构注入流动性,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信贷投放能力。
(二)财税政策支持措施。《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通过科技金融专项、科技型中小微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和高层次人才创业担保基金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推广“5221”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模式,完善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实施融资租赁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补贴。探索建立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股份制企业通过股权质押融资。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暂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若干意见》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补偿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增强小微企业信贷有效需求,通过税收减免,调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信贷的投放积极性。
(三)监管政策支持措施。《若干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六项机制”,落实“四单原则”,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要努力将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的水平。要制定和完善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并严格执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采取自主尊龙体育官网的支付方式。对小微企业贷款按照75%的风险权重计量风险资产,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除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企业将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若干意见》通过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通过提升外汇管理水平,打通打通企业境内外融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