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故隐患自查核查排查督查调查验查责任“六查”倒查办法(试行)》近日印发。办法指出,事故隐患“六查”责任倒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查、改、督、销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生产“所有事”全领域覆盖、“一件事”全链条管控、“落实事”全过程监管和事故隐患发现、建账、整改、确认、分析、考评等闭环管理机制。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上下衔接,针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验收复查不够严格等问题,围绕安全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明确“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同时,压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自查、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隐患核查、督查、调查、验查的责任主体,对“六查”负有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
办法自2023年12月9日施行。(记者 朱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