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部署,12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北京签订能源专项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梁言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围绕深化两地务实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见证签约。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张雨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代表两地签约。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雷东生参加。
宁夏与内蒙古地缘相亲、山水相连,同饮黄河水、共享贺兰山,是密不可分的好兄弟、缘深情重的好邻居、发展相依的好伙伴。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下,宁夏发展成为我国能源加工转化和战略储备基地,内蒙古则是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两地在能源领域深化合作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基础和广阔前景。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强合作、绿色发展”的原则,签订两地能源专项合作框架协议,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区域协调发展、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携手聚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协议,双方将聚焦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中卫市、石嘴山市与阿拉善盟等地区开展区域能源合作,共同建设国家能源战略保障基地;利用宁夏境内跨省电力输送通道开展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合作,协同实现大规模绿电外送;围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推进绿电绿氢绿汽项目,共同构建区域新能源交通系统;联手打造宁东、上海庙能源化工煤炭集散中心,开展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合作,为新能源大基地和煤炭清洁利用建设提供可靠支撑;统筹推进黄河宁蒙河段综合治理,共同推进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探索跨省区水权交易等。通过上述领域的合作,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打造宁蒙毗邻地区统筹合作发展示范区,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尽所能、贡献力量。(记者 马晓芳 姜璐)